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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美国进境木质包装材料和铺垫材料检疫要求”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6 22:38:45  浏览:891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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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美国进境木质包装材料和铺垫材料检疫要求”的通知

动植物检疫局


关于下发“美国进境木质包装材料和铺垫材料检疫要求”的通知


           (动植检植字〔1996〕6号)

 

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植物检疫所:

  近日接到美国动植物健康检疫局的通知:从1996年1月1日起,美已实施了新的进境木质包装和铺垫材料的检疫法规,现将其摘要转发你们,请在具体检疫工作中参照执行。同时,请通知当地有关进出口公司,在有关货物出口前,需按美检疫法规的要求,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办理有关检疫手续。

  附件:美国进境木托盘和其他坚固木质包装材料检疫要求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五日附件:

      美国进境木托盘和其他坚固木质包装材料检疫要求概要

 

  1.进口中国的货物,对于与货物有关的木托盘和其他坚固木质包装材料:

  (1)如果木托盘或其他坚固木质包装材料完全不带树皮,并且用于非限定物品

,那么,木托盘或其他坚固木质包装材料到达美国时需接受检疫。

  (2)如果木托盘或其他坚固木质包装材料带有树皮,并且用于非限定物品,那

么,木托盘或其他坚固木质包装材料到达美国时需接受检疫,并需要一份证书,陈述木托盘或其他坚固木质包装材料已进行过热处理、熏蒸或其他保护处理。

  (3)木托盘或其他坚固木质包装材料用于需要一份特殊许可证的限定物品,那

么,必须符合许可证上所陈述的对限定物品的要求。

  2.从中国进口作为货物的新的或经过重新加工的木托盘:

  进口前需要一份进口检疫许可证。在许可证上将列明具体的进口检疫条件。

  3.从中国进口作为货物的旧的木托盘:

  将接受检疫,并在证书中需陈述“这批木托盘先前有资格进口并且使用后没有增加坏的木质材料(the pallets were previously eligible for importation

and have not bad wood added to them since that use)”。

  注:1.非限定物品是指,比如机器、化学物品或大理石商品等。

    2.限制物品是指,比如原木、木料和其他未加工的木制品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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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生效的同一判决裁定可否再次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生效的同一判决裁定可否再次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问题的批复

1957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

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7月31日法研字第287号请示收悉。关于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后,如果发现仍有错误,可否再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问题,我们认为,再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是可以的。如果对案件的处理感到没有把握时,还不如送请上级法院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

附: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同一法院院长能否对某一具体案件提起二次审判监督问题的请示 法研字第287号
最高人民法院:
我院最近接触到这样一个问题:即同一法院院长能否连续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某一具体案件提起2次的审判监督ⅶ此问题在我院研究时有两种意见:
一、有的同志认为,我国现行法律、法令对此没有明文规定,而上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亦无禁止的指示或通知,因此认为,既然碰到有错误而又须运用监督程序纠正的案件,就可以再依监督程序提起监督。
二、有的同志主张,为了维护判决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在碰到此种情况时最好是将情况向上级法院反映,由上级法院进行监督,这样既能达到监督目的,又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一改再改的不良影响。
我们在已往的工作中接触这样的问题不多,缺乏经验,而对程序法理论的探讨,也感把握不大,故特报请你院,请研究示复。
1957年7月31日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凭居民身份证办理储蓄存单(折)挂失、提前支取和调整储蓄异地托收收费标准的联合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凭居民身份证办理储蓄存单(折)挂失、提前支取和调整储蓄异地托收收费标准的联合通知
1989年7月13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最近以来,一些行提出:(一)全国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后,可否凭居民身份证办理储蓄存单(折)申请挂失和定期储蓄提前支取;(二)由于委托收款、汇兑业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储蓄异地托收的手续费、邮电费的收费标准是否亦相应调整。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办理储蓄存单(折)挂失和提前支取时,可使用居民身份证。凭居民身份证挂失的储蓄存单(折)不必进行核保。工作证、户口簿及其他足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在储蓄章程未修改之前,仍可使用,其他有关处理手续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因工作调动和户口迁移办理储蓄存款异地托收,其手续费、邮电费的收费标准,应按照人民银行银发(1988)第391号文关于“银行结算办法和银行结算会计核算手续”通知规定的银行结算业务收费标准办理。即:邮寄划回,每笔业务收手续费一元,普通邮费四角(快件邮费一元)。储户如要求电报划回时,每笔收手续费一元,普通邮费二角(快件邮费五角),普通电报费二元一角(加急电报费四元二角)。如同一储户向同一储蓄所托收数笔储蓄存款,其手续费、邮费或电报费均按一笔计收。以上收费标准包括委托行和原存款行往返费用,一律由委托行收取。
三、非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的储户要求办理储蓄异地托收时,需按托收金额8‰收取手续费,但每笔收费最低不少于一元四角,不另收取邮费。要求快件邮寄时,单程的加收费五角,往返的加收费一元。电报划回时,普通的加收电报费二元一角,加急的加收电报费四元二角。